2024-08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双方将经过五年的时间,共同推进辽宁率先建成东北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为辽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为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优质生态系统,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赋能助力。经过五年时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局、省、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基本完成省内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布局。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助力打造国家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成效更加明显,率先建成东北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为辽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二、主要任务(一)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为重点,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实践新局面。1.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推进《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完善符合辽宁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强化省、市、县、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力量,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建立系统完善、基础扎实的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体系。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新突破,为辽宁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2.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结合辽宁区域发展特点,支持沈阳、大连等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发挥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活跃增长极。支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浑南区、大连市金普新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朝阳市龙城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支持沈抚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培育知识产权核心优势。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项目,培育建设若干优势示范企业,提升辽宁全域创新综合实力。3.加快推动重大任务部署取得实效。推动《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地,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在梳理盘活存量专利、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等方面大胆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在涉及专利相关考核中,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与专利申请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结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建设,积极争取更多的知识产权相关改革事项在辽宁试点实施。(二)聚焦打造新型工业化辽宁样本,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激发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新活力。4.助力辽宁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健全专利导航助力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动辽宁传统产业提能级、强实力,助力先进装备制造、石化和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优质特色消费品工业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专利导航,促进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强化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的保障。围绕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健全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强化重点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形成专利对产业运营效益的有效支撑,推动新兴产业快发展、上规模,促进产业做大做强。5.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优势产业,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支持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整合创新资源,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大力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动创新主体将高价值专利融入创新创造和运营管理全过程,并大幅提升商标品牌的科技支撑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布局,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全面厚植发展优势。面向辽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及重点科研创新机构,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按需匹配服务的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知识产权专员,为原创性发明创造和关键技术突破高质量专利布局提供智力支持。6.优化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生态。高标准建设运行辽宁省及沈阳市、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小商品、快销商品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快速维权中心。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产业集群、企业聚集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三)聚焦塑造发展新动能,以强化创新要素保障为重点,厚植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新优势。7.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沈阳市、大连市、沈抚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升级版,争创立足辽宁、辐射东北、服务全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和示范区。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依法依规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产品,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探索推行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保险新产品。高质量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发挥知识产权“智力”引领和“平台”牵动作用,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搭建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知识产权股权化融资三大平台。8.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作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布局,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加强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传播和利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及时更新细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9.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发挥辽宁科教大省优势,支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高水平专职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进一步梳理盘活存量专利,推动实现专利快速产业化,形成新质生产力。鼓励高校院所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完善以高质量产出和高效益转化运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参与利益分配,更大程度激发科研人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活力。深入推动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完善相关交易服务,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0.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支持更多专家、学者等各类知识产权实践人才到辽宁交流合作。加快培育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专利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和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扩充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兴辽英才计划”予以支持。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专业学位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基础。(四)聚焦营造国内一流创新环境,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治理能力为重点,夯实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新基础。11.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侵权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机制,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服务。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力度,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沈阳分中心有效运行,及时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12.完善全链条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专利局沈阳代办处和各商标窗口有效拓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一站式”高效服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沈阳市浑南区、大连市高新区和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升级,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支持服务机构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结合“辽宁优品”认证,加强区域品牌培育推广,助力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打造以高知名度商标和盘锦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为核心的辽宁特色品牌。举办辽宁地理标志直播推介活动,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推动地理标志和产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深度融合。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事项,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会议由双方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共同主持,协调推进重大合作事项,总结和部署有关重点工作。原则上双方每1—2年共同研究制定出台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二)强化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辽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在确定各类委托项目、资源布局及扶持政策方面给予辽宁重点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派优秀干部到辽宁实践锻炼,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多元支撑。辽宁省政府为高效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对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建设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工作予以重点保障。(三)健全协同机制。建立完善局、省、市、县多层级共同推进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及时沟通具体工作情况,定期研究合作共建工作重点。鼓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与相关市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共建机制,率先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政策、项目在共建城市落地。(四)开展评价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及市县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实行评估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试点城市、试点县实行动态调整。加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典型、新模式、新机制宣传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代表作”,共同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良好氛围。附件: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4—2025年)一、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顶层设计1.积极推进《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2.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力推动《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地。3.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鼓励海外专利权人、外商投资企业等按照自愿平等的市场化原则,开展知识产权贸易活动。二、推进专利转化运用4.探索以市场化方式高质量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发挥知识产权“智力”引领和“平台”牵动作用,打造专利技术和产品国际交易运营载体。5.全力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计划,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要求,分层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完成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定期开展“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专项行动和对接活动,实行差异化专利转化运用推广措施。6.发挥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重点高校院所的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完成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开展高价值专利推广转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成功案例。7.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经验,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8.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根据企业反馈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技术等重点需求,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改进,或与企业联合攻关,布局更多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高价值专利。9.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供给,夯实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基础。在做好知识产权普惠服务的基础上,筛选一批技术研发能力强、专利产业化基础好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按需匹配重点支持政策,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10.围绕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一批专利池,助推我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11.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创新主体,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创立知名商标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实现专利技术产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竞争优势。12.支持专利权人采用专利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费用标准等条件,有效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提高专利转化实施效率。13.支持建设20个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有效支撑产业园区、高校、科研机构在研发立项、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开展专利导航工作。14.建立面向辽宁材料、辽河、滨海和黄海4家辽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创新机构的联系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定向定制服务和专员派驻,为原创性发明创造和关键技术突破高质量专利布局提供智力支持。15.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推进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6.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实现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智慧保护为目标,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17.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势资源,在案件指导、案例评选、交流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辽宁重点支持,进一步提升辽宁各级知识产权部门执法能力。18.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19.加强产业集群、企业聚集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工作,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力度。20.高标准建设运行辽宁省及沈阳市、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要求拓展专利预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小商品、快销商品等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2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机制,加强海外纠纷应对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力度,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沈阳分中心作用,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22.加快建立健全省域商标品牌培育体系,探索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着力提升商标品牌价值,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高质量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鼓励更多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参与“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依法依规支持“兴城泳装”等区域品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建设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助推地理标志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2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对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岫岩玉、旅顺海带、清原龙胆等被列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产品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品质优越、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品牌,助力乡村振兴。25.继续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活动,讲好知识产权故事。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26.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逐级落实知识产权代理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27.支持大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辽宁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引导树立以促进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提供集成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以“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为载体,面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精准对接活动。28.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作用,提高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优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重要网点布局,提升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能力,强化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29.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辽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特色化和差异化专题数据库,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等国家级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网通办”。30.推广应用自主可控的国产知识产权数据库,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欧盟商标查询系统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31.加强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传播和利用,拓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信息融合应用能力,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优秀案例遴选和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持续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32.推荐公共服务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市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33.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利局代办处工作站,优化专利代办业务属地服务,推动专利代办服务窗口向下延伸,扩大专利商标“一窗通办”覆盖范围。34.加强人才交流培养,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到辽宁省及辖区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交流锻炼。35.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专业学位建设,加快培育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专利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和信息分析利用人才。指导开展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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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融媒体记者 赵莹 张士依近日,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在郑州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为郑州市授牌,副省长孙运锋讲话。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抓手,提升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会议强调,要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为引领,聚焦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供给,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增势赋能。据了解,为高标准推进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围绕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目标,制定了10项预期指标。根据《方案》,到2026年,郑州市将高质量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显著提升,迈入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行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和多元保护的能力和效率大幅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打造内陆地区枢纽经济城市知识产权综合治理郑州样板。届时,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将≥83.5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3件,新增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网点≥30个,技术调查官专业队伍人员规模≥300人,知识产权“双百工程”服务拟上市企业数量≥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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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要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组织有条件的城市聚焦重点产品开展先行先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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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规划工作会议在雄安新区召开。会议回顾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纽带与桥梁。会议指出,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应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河北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全省知识产权各相关部门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省系统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整体发展目标已经基本实现。”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彦军在进行典型发言时表示。据介绍,在推进“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过程中,我省注重把握战略导向、工作要点、形势任务、企业需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省委、省政府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逐年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进计划,连续3年组织对各市党委、政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考核,将知识产权重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十四五”以来,故城龙凤贡面、黄骅梭子蟹、阜城鸭梨等8个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批数量居全国第一,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2023年和2024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我省分别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维护好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条例》的出台,为激发河北创新活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有力支撑。围绕更好服务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建立并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遴选首批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专员668名,为912家知识产权拥有量较大、保护需求强烈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预警、纠纷应对、维权指导等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治理”延伸。该做法被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举措,在全省推广。我省高度重视专利转化工作,积极推动专利产业化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商标品牌指导站429家,实现专利转化许可6.45万次,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312.6亿元。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高校存量专利盘活行动,持续提升高校专利产业化率,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局建立京津冀专利转化运用长效联动、专利供需信息互通等5项机制,进一步畅通了京津专利技术在河北转化渠道。为更好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我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惠企工程,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强保护、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入企等活动。以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共服务对接企业1万余家,为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565个,有力服务了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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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成为南京、苏州之后,江苏第三个“国字头”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江苏是全国唯一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16项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试点任务,60多项成果举措在全国推广。站在新起点上,7月8日,江苏专门召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推进会,汇聚各方力量,深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示范田”,构筑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为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提供“有机土壤”。以“源头保护”护航高价值专利“创造”是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源头,是创新发展的起点。各示范区以“源头保护”护航高价值专利,筑牢产业根基。专利密集型产业是高质量发展的“新锐力量”。2022年,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认定,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与专精特新企业融合培育新模式,鼓励企业专注核心技术、深耕细分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专利。佳源科技的芯片产品、南京合信自动化的硬件控制系统……不到两年,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智能制造等领域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涌现,在南京首届专利密集型产品推介会上,100多家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现场对接,检验融合培育成果。“在关键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南京正在加快未来网络、基因技术、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徐勐表示。专利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苏州面向专精特新、总部经济、科创板拟上市等重点企业,加强专利快速预审和备案管理,通过“一企一策”高效完成案件预审。同时,密切监测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为其提供风险预警。“2023年为企业监测到疑似侵权线索7100余条,发送侵权风险告知书近1800份,帮助企业启动维权超220起,累计维权成功案例超170起。”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卢丹说。为促进企业发明专利产出量质齐升,去年3月南通启动专利培育“滴灌计划”三年行动。“我们精选了4400家重点科创企业,根据企业创新能力、发展水平进行‘梯次化’培育,已精准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18家。”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曹晓青告诉记者,“滴灌计划”成功入选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织密多元保护“一张网”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涉及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新型纠纷不断涌现。如何应对?苏州正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跨部门协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能力。7月1日下午,苏州中院2024年新聘任的5名技术调查官正式“上岗”。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以下简称“审协江苏中心”)已累计向苏州中院派驻5批常驻技术调查官,协助法官查明技术事实、提升办案质效,参与审结一大批具有较高审理难度的技术类案件。技术调查官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一官二员”新机制,苏州是全国首创——2017年,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在与审协江苏中心开展战略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与相关企业研发机构、院校以及兄弟法院三方面的合作渠道,构建起“一基三面”技术调查官“苏州模式”。南京则在构筑多元保护“一张网”——以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核心,13 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13 个商业秘密维权联系点、若干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保护联盟、工作站为支撑的“1+13+13+N”快速维权援助体系。“我们希望织密这张网,实现‘市、区、街镇’三级全覆盖,打通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毛细血管’。”徐勐说。将企业商业秘密装进“电子保险柜”,南京在全国率先打造“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并将保护措施体系化、信息痕迹证据化、公证流程标准化。目前,该平台已服务企业5000余家,构建的涉密项目总数超2500项,在线签署或上传涉密合同、协议、声明等文件8000多件,企业注册数及涉密数据的月增长数均超3%。将保护势能转化为发展动能“示范田”来自对“试验田”的精耕细作。自2021年起,江苏陆续创建11个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由此推动2023年南京和苏州入选首批、2024年南通入选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区。在全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势能,逐渐转化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强大动能。南京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11个行政区中有7个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试点)县,有效带动了县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苏州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领域,深入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大力推进了国家、省级重大创新载体的专利转化运用。南通强化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进专利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建成5家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助力3000多家企业转化专利1.5万件。区域协同,扩大“保护网”。南京成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专家智库、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等协作载体,推进相关诉讼“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苏州会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城市联合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工作,与上海徐汇区等地线索通报、案件协办、定期会商;南通以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为契机,促进相关区域信息共享、证据互认、维权联动……在7月8日的推进会上,苏州、南通、上海浦东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合作签约,苏州、南通、温州、绍兴、嘉兴五地6家知识产权快维中心举行“长三角纺织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签约,江苏知识产权“朋友圈”再扩容。(蔡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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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到2035年,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亲自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绘就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10月31日下午,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李强总理主持学习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丁薛祥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也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密集审议通过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重要文件和法规,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如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1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情况。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强立法修法,强化法治保障。及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填补知识产权立法空白,细化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加快建立面向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奠定坚实制度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这次修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国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这次修改还凸显出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细化、完善相关制度,维护专利制度的一致性、稳定性,与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做好衔接,积极落实国际条约义务、进一步融入国际规则的特点。“具体而言,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加强与海牙协定的衔接。”张鹏说。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增加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有关规定。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及案件受理事项公告,正式启动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展。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并审结两批12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受理的第二批10件涉及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依法依规开展审理,最终涉案双方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案件依法结案。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0.2万亿元,占 GDP的比重达到41.5%,位居全球第二。为强化对数据资源的保护,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申长雨介绍。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及深圳8个省市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已累计向经营主体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2000份。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来看,我国专利创造与储备持续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增长迅速。2022年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9.6万件,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2.6%。”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构建完善与新技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赋能民营制造业发展制造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民营企业是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扎实有力的知识产权工作正赋能民营制造业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精准对接,加强专利技术供给,帮助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增强创新主体在制造业领域投资的信心。去年以来,我们组织22个省份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已达成许可近万项。”申长雨介绍。他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面向民营企业建立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制造再到市场经营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安心经营。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有大型银行密切合作,协调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切实加大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950.3亿元,同比增长52.9%。其中,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质押项目占71.6%,惠及中小企业1.8万家,同比增长41.7%。“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保护、优化服务,特别是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促进民营制造业领域投资,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申长雨说。(记者 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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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认证机构:为引导和规范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国认监〔2024〕3号),我委组织对各机构在国家认监委备案(2024年5月30日之前)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进行了核查,现要求各机构根据核查结果(见附件)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不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的,认证机构应当注销备案规则,并对已发出的相关证书作出注销或撤销处理。二、对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http://report.cnca.cn/irj/portal)发布的最新认证项目分类代码,注销原备案规则后重新进行备案。三、对2024年5月30日之后备案的直接涉碳类规则,认证机构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规范。四、上述清理规范工作应当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委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认证机构及其证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对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的管理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及相关认证证书及时进行清理,保障直接涉碳类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认证监管司工业品处:徐天峰 010-82260866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王鹏 010-82261364附件: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信息核查情况国家认监委秘书处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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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政策。健全地方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设定的建设目标是,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研究为基础,以强化保护为导向,以保护政策和标准的实施为重点,通过试点带动和示范引领,构建系统完备、执行顺畅、动态调整的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 二是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完善专门化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和行政裁决。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 三是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突出高质量创造导向,构建审查能力突出、代理服务规范、创新主体满意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到2025年,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5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95%以上,商标审查抽检合格率97%以上。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为主体,以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为支撑,建设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 五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营造良好保护氛围,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六是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知识产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健全机制为手段,加强前瞻布局,强化监测预警,守好创新命脉,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七是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鉴定和技术调查,建设信息平台,构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 其中,《实施方案》明确推广使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有关书式。研究制定企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国家标准,培育信用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探索开展面向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健全地方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将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并适时更新。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加大失信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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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和水平,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全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有关要求。《方案》从五个方面部署了16项主要任务。一是健全行政保护法治保障,推进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完善实施。二是强化行政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三是严格规范知识产权申请和使用,规范专利、商标申请和使用,规范地理标志申请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执法,加强民生领域及重点领域保护,护航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强化专业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五是健全行政保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管。《方案》要求各市局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业务指导,深化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落实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要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海关协作配合,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深化十二省市、黄河流域九省区、晋冀鲁豫十八市等区域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打造更高水平的协调联动保护机制。要开展宣传培训,持续加强行政保护队伍能力建设,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方案》部署安排,加强对各市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部署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全省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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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全面助力打造江西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一、建立多方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协调联动和综合服务机制,推进跨部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资源,以信用、知识产权等各类数据为基础,建立上下联动、总分结合的授信白名单筛选机制。二、鼓励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地结合区域特色,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保险机构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三、打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快速通道全面推进江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无纸化试点工作,构建“贷前有辅导,贷时有选择,贷中有监测,贷后有补贴”的知识产权金融全链条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服务。四、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推广实施《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大力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推动评估机构本土化建设。推动江西纳入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省份.五、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支持江西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各地按实际情况对于符合条件并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六、健全知识产权金融风险补偿和质物处置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质物处置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保险服务,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打造省级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押品处置。七、推广知识产权金融精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探索搭建集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专利导航、质押、保险、担保等多项功能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依托各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强化与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的衔接,做好信息查询和金融产品汇集展示.八、组织知识产权金融专项对接和宣传推广多种形式组织园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建议常态化收集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需求库。开展重点产业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九、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务人才培训,引入或培育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实务人才,与高校、科研院所配合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相关教育培训。十、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保障组成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纳入相应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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